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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与考拉科技之间是怎样一种扑朔迷离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3-06-25 23:31浏览次数:

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支付”或“上市公司”)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中称,易分期贷款业务为西藏考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考拉科技”)。)的网上小贷公司产品,公司是两家独立运营的公司,易分期产品也是独立运营的;销售易分期产品的拉卡拉APP也是由考拉科技旗下的一家公司运营,该公司不参与运营。; 公司与考拉科技不存在股权关系,不存在相互持股。双方业务独立经营,

但是,在拉卡拉APP首页“借钱”栏下的“拉卡拉借钱”界面中,易分期排名第一。这样的操作流程和呈现形式,很容易让普通用户产生Easy 。属于拉卡拉的直观印象。

既然考拉科技和拉卡拉支付相互独立,其APP为何能打着拉卡拉的旗号公开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上市公司与考拉科技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根据《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为进一步聚焦拉卡拉支付主营业务的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拉卡拉支付将剥离小贷等业务,拟剥离北京拉卡拉小贷、广州拉卡拉小贷、考拉众筹、中国拉卡拉影业北联、拉卡拉科技、深圳中盈、广州中盈、昆仑天地、拉卡拉网络等10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西藏考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1、独立性应该受到损害吗?

根据《股权转让及业务剥离协议》及相关补充议案,被剥离公司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三年内可继续免费使用“拉卡拉”商号及相关注册商标;上市公司将本着维护自身及股东最大权益的原则,与用户协商继续使用上述商号和商标。不仅如此,根据《金融业务合作协议》,拉卡拉支付还在自己的网页、App客户端等业务平台上为北京拉卡拉小贷、广州拉卡拉小贷、拉卡拉科技、深圳中盈提供服务。财富管理,

此外,根据招股书,考拉科技由联想控股和孙陶然出资设立;截至招股书之日,联想控股、孙陶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4.44%的股份。因此,两家公司拥有相同的核心股东。

继续使用“拉卡拉”品牌,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源协助开展推广服务,足以让广大不知情的用户对小贷业务产生混淆。由于与上市公司分期容易,再加上核心股东相同的存在,拉卡拉支付与考拉科技的独立程度要打折扣。

2、上市公司利益是否被挪用?

众所周知,对于互联网小贷公司来说,综合获客成本普遍较高。不过考拉科技旗下的小额贷款业务可以免费使用上市公司的“拉卡拉”品牌。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极具成本效益的营销方式。但是,上市公司必须对其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潜在风险和负面消息进行隐性背书。

最后,我们来看看拉卡拉当时支付股权转让给考拉科技时的对价和认定依据。

自 2015 年下半年以来,拉卡拉尝试拓展金融增值业务,主要通过自有资金进行信贷业务,随后于 2016 年第四季度剥离了金融增值业务。2015 年至 2016 年,拉卡拉金融增值业务收入分别为1458万元和9159万元2.3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19%、35.78%。但拉卡拉支付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收取的对价为14.44亿元,与合并后的净资产相比溢价率仅为106.57%。

拉卡拉支付在招股书中给出的解释是:在出售分拆公司股权的定价基准日,分拆公司净利润为负数,其持续盈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担保安排存在风险,但这部分担保对分拆公司价值的影响难以通过目前的评估程序准确评估。因此,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采用2016年10月31日模拟合并净利润。分拆公司股权转让以资产价值为基础,不聘请评估机构是合理的。

以这样的业务规模、增速和结构比例,考虑到未来几年互联网金融的疯狂发展以及相关上市公司的估值,拉卡拉以近乎净资产的价格出让目标公司股权当时。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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