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山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收单业务需要,拟发起“收单业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特此公示该项目的资格预审要求并欢迎各位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报名材料。
一、项目概况
为有效提升收单商户发展质量,强化收单业务专业化服务能力,结合本行业务发展需要,计划采购常规性工单、技术性工单、商户巡检、微信及支付宝认证等外包服务,进一步提升收单服务业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项目需求说明
本收单业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包含常规性工单、技术性工单、商户巡检、微信及支付宝认证相关服务,相关需求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常规性工单
常规性工单主要包括解答商户疑问、设备安装、故障解决、物料耗材配送、商户培训、交易监控和回访等。
2、技术性工单
技术性工单主要包括设备升级、故障排查、插件安装和使用指导等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工作,并按要求收集相关信息。
3、商户巡检
按采购人要求对商户进行回访,观察商户的经营情况是否正常、商户有无异常交易迹象、检查商户的二维码牌是否缺失、收款码牌扫码是否正常、检查商户操作是否熟练、根据商户实际情况开展业务培训。
4、微信、支付宝认证
按采购人要求现场回访商户收集相关资料,通过微信、支付宝商户认证。
(二)预估业务量
预估常规性工单9000单、技术性工单200单、商户巡检17500户、微信及支付宝认证500户。
(三)人员数量及服务期限
1、人员数量:最低5人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申请人不得联合第三方共同报名投标,否则取消报名投标资格,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允许中标后将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转包。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具有合法名称、组织机构、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如申请人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外的,需在江苏省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公司产权证明,或租赁办公场所的租房合同及其对应的产权证明;
3、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申请备案,取得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4、前述备案回执的备案业务类型需至少包含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四个类别,且在有效期内;
5、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系统中的评级结果为C级(含)以上;
6、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纳入黑名单(查询路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系统pcsp.pcac.org.cn/login/loginAction!login.action-信息查询-黑名单查询);
7、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违法、违约记录,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非正常经营状态,并可提供人行征信报告(近三个月)或银行资信证明(需向本行出具),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自证材料;
8、具有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可提供2021年1月1日起2个(含)以上银行合作案例。
四、资格预审的标准和方式
本行将从公司资质、公司经营情况、案例情况及报名资料的完整性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拟入围供应商。
五、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材料明细清单
请申请人填写《供应商资格预审信息表》,并根据前述项目需求说明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无效)的其他相关响应文件材料,明细清单如下:
1、《供应商资格预审信息表》(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公司产权证明,或租赁办公场所的租房合同及其对应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仅注册地为江苏省外的需提供);
4、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申请备案回执单复印件;
5、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年度评级结果查询网页截图;
6、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黑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近三个月的人行征信报告或向本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8、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自证材料(系统报告或网站提供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2个网页查询截屏);
9、信用中国网查询自证材料(系统报告或网站提供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个网页查询截屏);
10、2021年1月1日起2个(含)以上银行合作案例合同复印件完整版;
11、申请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提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资格预审日期及注意事项
1、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
申请人需在2024年1月19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如下地址:
收件地址:昆山农村商业银行(昆山市前进东路828号)1510办公室(集中采购中心)
收件人:周强,联系电话:0512-57379288
2、本项目资格预审日期:2024年1月22日(暂定)
3、注意事项
(1)未按前述第五部分要求提交材料明细清单,或材料提交不全的,列为不合格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需根据前述明细清单顺序制作文件目录,并按目录顺序将整套材料胶印装订成册(未装订列为不合格响应文件);
(3)文件目录及整套响应文件材料需密封包装、加盖骑缝章,并在外包装加盖公章;
(4)外包装需加贴说明页,并记载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全称、申请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寄送日期;
(5)响应文件数量: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七、其他事项